2005年4月4日 星期一

抓到小偷

剛才離開系館,在牽車時,看到一個人在找腳踏車。在我把車牽出來之前,他牽著車(一台淑女車)經過我旁邊,就讓他先過了。我騎了一下子,忽然覺得怪怪的,剛才他好像沒開鎖就牽出來了 @@; 而且還牽往反方向! 猶豫了一下,決定回去看看。

結果,看到他在另一排腳踏車旁邊看來看去。過去問說「這台車是你的嗎」「不是」 orz
操著香港人的口音,說他車被幹了,想幹一台回來用 -_- 念了他一陣子,看他的樣子還滿老實的,就沒再做什麼。後來有到他會經過的路徑看一下,他應該是有看到我,希望別再犯了。

後來想想,我是不是可以很帥地說「你被補了!」現行犯不是人人可逮補嗎 XD 這樣好像滿爽的耶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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